?。鄣湓矗? 《左傳·僖公閔公十五年》:“穆姬(夷吾姊)聞晉侯將至,以大子罃、弘與女簡璧,登臺而履薪焉。使以免服衰绖逆,且告曰:‘上天降災(zāi),使我兩君匪以玉帛相呢,而以興戎。若晉君朝以入,則婢子夕以死;夕以入,則朝以死。唯君裁之。’乃舍諸令臺。”
[典義] 晉獻公的女兒晉姬,嫁給秦穆公為夫人,故名穆姬。穆姬聽說夫君俘虜了晉君夷吾歸來,便穿著喪服,領(lǐng)著自已的兒女,去晉見穆公,以死相威脅,為其弟晉惠公請命。
?。鄣鋵崳? 公元前645年,秦穆公在秦、晉韓原之戰(zhàn)中,俘虜了晉君姬夷吾,正在押回雍城。夷吾的姐姐、秦穆公的夫人,聽說了此事,領(lǐng)著太子罃、公子弘和女兒簡璧登上高臺,腳下踩著柴草,表示要自焚。她派使者免冠束發(fā),穿著喪服前去迎接夫君穆公,說:“上天降災(zāi),讓秦、晉國君不是持玉帛相見,而是興兵動武以兵戎相戰(zhàn)。假如晉君早晨進入國都,那么婢子就晚上自焚;晚上進入,那么就早上自焚。請君王定奪。”于是,穆公就把夷吾暫拘在靈臺。在穆姬的請命下,秦穆公與晉講和,以子圉為人質(zhì),釋放了夷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