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典源] 《左傳·僖公二十八年》:子犯曰:“戰(zhàn)也。戰(zhàn)而捷,必得諸侯。若其不捷,表里山河,必無害也。”
[典義] “表里山河”,原謂:山,系太行山;河,系指黃河。其意思是:晉國地處河內,外有黃河屏障,內有太行山可恃,其地勢十分險要。春秋后期,晉國一分為三,故而有“表里山河,全晉三分之國”之說,遂后人們便以“表里山河”泛指外有河內有山,地勢十分險要。
[典實] 公元前632年,晉文公打算討伐曹國,向衛(wèi)國借路,衛(wèi)國不答應。回軍,從河南渡過黃河,去伐曹國,攻取衛(wèi)國。正月初九,攻取了五鹿。緊接著包圍了曹國,曹都屢攻不下,晉軍傷亡慘重。直到三月初八,才攻破曹城,進入曹都。晉文公一面責備曹君為什么不重用大夫僖負羈;另一面,為了報答逃國時僖負羈對自己的恩遇,則號令三軍,不準進入曹大夫僖負羈的家里。晉軍將領魏武子、顛頡對保護僖負羈及其家屬想不通,一怒之下,縱容兵士放火燒了僖負羈的家。這一下惹怒了晉文公。晉文公為了嚴肅軍紀,殺了大將顛頡,饒了魏武子性命,并將其所犯罪行通報全軍。
正在這個當兒,宋國派門尹般到晉軍告急。晉文公召集晉軍將領,對大家說:“宋國來告急,如果不管,就斷絕了交往;請求楚國解圍,楚國又不答應。我們想出兵救宋,齊國和秦國又不同意,怎么辦?”子犯說:“勿猶豫,戰(zhàn)!戰(zhàn)而捷,必得諸侯。若其不捷,表里山河,必無害也。”先軫出主意說:“讓宋國撇開我們去給齊國和秦國送厚禮,敦促他們兩國去請求楚國。待我們逮住曹國國君之后,把曹國和衛(wèi)國的田地贈給宋國。楚國同曹國和衛(wèi)國一向交好,必定不答應秦國和齊國的請求。齊國和秦國得了宋國的厚禮,哪有不出兵參戰(zhàn)的道理。”晉文公采納了先軫的建議,達到了預期目的。
這時,楚成王進入申邑住下,讓人去告訴楚軍元帥子玉,說:“不要去追逐晉國軍隊!晉侯在外邊逃亡十九年了,結果得到了晉國。險阻艱難,全嘗過了;民情真?zhèn)?,都知道了。上天給予他年壽,同時除了他的禍害,上天所設置的,難道可以廢除嗎?《軍志》說:‘適可而止。’又說,‘知難而退。’還說,‘有德的人不可抵擋。’這三條記載,正好適用于晉國。”
子玉得到楚王的傳諭,派宛春到晉軍中報告說:“請恢復衛(wèi)侯的君位,同時也請把土地退還給曹國,我也就解除對宋國的包圍。”晉國狐偃聽后說:“子玉無禮??!給君王的只是解除對宋國的包圍一項,而要求君王付出的卻是復衛(wèi)封曹兩項。這實在太不對等了。”先軫說:“君王答應他!安定別人叫做禮,楚國一句話而安定三國,我們一句話而使它滅亡,我們就無禮,憑什么來作戰(zhàn)呢?不答應楚國的請求,這是拋棄宋國;救援了又拋棄他,將對諸侯說什么呢?楚國有三項恩惠,我們有三項怨仇,怨仇結多了,憑什么作戰(zhàn)?不如私下答應恢復曹國和衛(wèi)國來離間他們,以扣押宛春來激怒楚國,等打起仗來再說。”晉文公采納了先軫的諫言,扣押了楚使宛春,又私下允許復曹封衛(wèi),使曹、衛(wèi)和楚斷絕了外交關系。
子玉聽說宛春被扣押,怒不可遏。于是,發(fā)令追逐晉軍。晉軍退走,一連退了“三舍”(一舍三十里),楚軍就一連追了“三舍”,一直追到了城濮。晉國見地形有利,就駐扎了下來,決定與楚軍展開決戰(zhàn)。決戰(zhàn)前,晉文公率領三軍將帥,暗自觀察楚營,見楚軍背靠著險要的丘陵扎營,內心有些擔憂。回營路上,又聽到士卒紛紛念誦:“不耕田里的草綠油油,丟開舊的面對新的加以犁鋤。”心里更加狐疑,他問狐偃,狐偃回答說:“戰(zhàn)吧!戰(zhàn)而得勝,一定能得到諸侯(戰(zhàn)而捷,必得諸侯);如果不勝(若其不捷),我國外有大河,內有高山(表里山河),一定沒有什么害處(必無害處)。”晉文公聽了狐偃的話,才下定決心,與楚決戰(zhàn)。戰(zhàn)爭結果,晉國果真打了一個大勝仗,得到了諸侯的擁戴,一舉成了中原霸主。